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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1-29 10:56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最近下发了《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按照《公告》的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按照《公告》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请各院部于2月17日前将1份《申请书》、3份《论证活页》及汇总清单等预评审材料报送科技处,电子档发至648905342@qq.com

2.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部学科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8日,请通知各申请人3月18日下班前将通过预评审的项目填报完毕。3月21日前将网上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一式4份报送科技处。各院部要确保线上线下填报的《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3. 请各申请人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并使用2022年新版《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

网址:http://www-nopss-gov-ex2-bgzdh-ex0-www-webvpn-webvpn.webvpn.hljucm.net/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二、工作要求

1. 申请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课题指南》开展申报,在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

2.各院部要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注重提高申报质量,从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严格把握申报系统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按照申报时限及时高效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技处将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做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淇   刘雅芳

电话:0451-82193038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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