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示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拟推荐的参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通知》要求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我校拟推荐人选 我校拟推荐药学院教授杨炳友、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陈会君、GAP中心助理研究员张爱华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推荐人基本信息见附件。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1. 《通知》要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2.我校拟推荐团队 根据以上条件要求,我校拟推荐中医妇科学吴效科教授等15人组成的团队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团队名称为“中医生殖”协同创新团队。该团队成员基本信息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5.7.28-2015.8.3 监督电话:82193038,13274601946 联系人:刘雅芳张贺 地址:主楼229科技处 科技处 2015.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