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申报人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两份。
2.学校将根据项目推荐申报情况,确定校内遴选推荐方式。通过遴选并经校内公示后,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3.经学校推荐的项目将实行网络申报,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4.请申报人于11月3日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电子版文档报送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雅芳耿欣
联系电话:821930398219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