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党史专题重点研究项目》招标的通知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推进我省党史学习教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设立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鼓舞引导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切实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主题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深入研究阐释我们党的百年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入研究阐释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蕴藏的内在逻辑,深入研究阐释新时代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推进龙江全面振兴的实践经验。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点项目招标共确定2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所在责任单位按照1:1比例进行经费匹配。
四、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学术积累;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 投标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拥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学术背景和前期研究成果;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能够严格遵照党中央有关决定和文件精神开展研究。
五、投标课题要求
1. 本通知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 投标者要立足我省实际,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 本次投标须提交《申请书》1份、《活页》5份和代表性前期成果1篇(部)及该成果复印件5份。其中,《申请书》、《活页》要使用新修订的2021年版,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投标者提交的代表性前期成果要提交成果原件,一般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署名,该成果取得显著反响的(如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被权威学术期刊全文转载),可以报送少量佐证材料(如批示全文,转载出版物封面、目录页和正文)。
六、成果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为6个月。项目结项须提交1份高质量研究报告(字数5万字以内)、1份成果简介(字数3000字以内)。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验收结项,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项目成果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供党史学习教育使用。
七、投标纪律
1. 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科研项目。
2. 邀请课题组成员共同研究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八、具体事项安排
本次投标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 投标人可登录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网站(http://www.hljsk.gov.cn/)下载《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书》、《活页》电子文本采用word格式,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学院交科技处审核。
2. 各学院于2021年5月6日,将审核后的《投标书》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本统一报送科技处。
各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淇 刘雅芳
电话:0451-82193038
附件1:选题参考方向
附件2:申请书
附件3:项目活页
附件3:项目汇总清单(样本)
科技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