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项目经评价(包括验收、评审、结题)后可以办理成果登记,登记后的成果纳入黑龙江省科技成果管理范畴,登录科技厅网站可以查询登记信息。成果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在电脑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版本不定期更新,现在是V9.0,可在省科技厅网站和科技处科研管理群文件中下载)。
2、安装后,在程序中运行,选择成果完成单位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然后按照菜单要求逐项填写内容。
3、全部填写完毕,选择“导出”功能,系统自动生成文件“CGSBQY.ZIP”,把该文件发送至邮箱:tangyaoli@aliyun.com,等待数据审核(数据审核自发送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数据审核),邮件发送之后注意查收邮箱会回复审核意见。
4、数据形式审核之后,按审核意见报送纸质材料。
5、纸质材料包括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在系统中打印登记表(双面打印)。
6、登记表内页填报人签字,报送科技处审核,由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在统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处签字。
7、登记表封面盖学校公章,按照学校公章审批手续,填报人填写申请单,由科技处审核签字后,报校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
8、盖章后的登记表报送给黑龙江省科技成果管理中心,分配登记号,登记完成。